1949年6月,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和平解放不久的北平举行。筹备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拟定新中国的国旗设计方案,为此公开征集国旗图案。来自海内外的一幅幅国旗设计图案稿件源源不断地涌来,总计收到2992幅设计图。同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全体代表经过热烈讨论,最终表决采纳“红地五星旗”的方案,并更名为“五星红旗”,新中国的国旗就这样在充分发扬民主、共同协商的过程中产生了。协商民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
协商民主在我国有根、有源、有生命力。它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科学分析中国社会的性质、主要矛盾和特点,明确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依靠力量和革命对象,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大胆运用协商等形式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完成协商建国大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1956年12月,毛泽东同志在同工商界人士谈话中形象地说,“我们政府的性格,你们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可以叫它是个商量政府”。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协商民主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显示出旺盛生命力。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全面展开、充满活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责任编辑:雷满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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