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2024年度第七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公告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14)〔2025〕13号文批准,同意鹤山市人民政府征收鹤山市古劳镇下六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合计4.0545公顷、折合60.8175亩。地类分别为耕地0亩、园地0.1110亩、林地48.4185亩、草地2.6235亩、其他农用地9.6645亩、建设用地0亩、未利用地0亩。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用地项目:鹤山市2024年度第七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公告期限: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3日。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征收鹤山市古劳镇下六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4.0545公顷、折合60.8175亩,征地综合补偿费按3.6653万元/亩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计222.9132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方式支付,青苗补偿由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于2024年5月24日前到古劳镇下六村(联系人:温艳嫦8776423)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的调查结果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4)〔2025〕13号文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广东省人民政府申博sunbet官网_沙巴博彩公司推荐鹤山市2024年度第七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2.鹤山市2024年度第七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红线图

征地实施单位: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申博sunbet官网_沙巴博彩公司推荐鹤山市2024年度第七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4)〔2025〕13号)文件精神,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鹤山市古劳镇下六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合计4.0545公顷(折合60.8175亩)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手续,安排作为城镇建设用地。现按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将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项目:鹤山市2024年度第七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公告期限: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3日。

  三、被征收土地位置:鹤山市古劳镇下六村经济联合社(具体位置见征收土地红线图)。

  四、被征收土地单位、面积、地类:本项目征收鹤山市古劳镇下六村经济联合社土地合共4.0545公顷、折合60.8175亩,其中农用地60.8175亩、建设用地0亩、未利用地0亩。

  具体涉及鹤山市古劳镇下六村经济联合社4.0545公顷、折合60.8175亩(其中耕地0亩、园地0.1110亩、林地48.4185亩、草地2.6235亩、其他农用地9.6645亩、建设用地0亩、未利用地0亩)。

  五、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门市人民政府申博sunbet官网_沙巴博彩公司推荐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4〕1号)、《鹤山市人民政府申博sunbet官网_沙巴博彩公司推荐印发〈鹤山市征地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鹤府〔2023〕6号)、《申博sunbet官网_沙巴博彩公司推荐印发广东省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审核工作流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申博sunbet官网_沙巴博彩公司推荐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包括以下部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综合折算:古劳镇耕地6.06万元/亩、园地6.06万元/亩、林地6.06万元/亩、草地6.06万元/亩、其他农用地6.06万元/亩、建设用地6.06万元/亩、未利用地6.06万元/亩。

  2.留用地或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按相关政策执行。

  3.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按鹤山市平均每亩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6.10万元的18%的比例计提,征地面积60.8175亩,共66.777615万元。资金分配方式为资金分配到户,户内平均分配到人。

  六、青苗、地上附着物或建(构)筑物的拆迁和安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鹤山市人民政府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征地实施单位: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