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湘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鞋大底40万双和新型环保材料6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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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市湘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鞋大底40万双和新型环保材料60吨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湘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门市湘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拟位于鹤山市双合镇侨晟路6号之三102室、202室和302室,项目占地面积3004.44平方米,年产鞋大底40万双和新型环保材料60吨。主要工艺为混料、投料、挤出、切粒、烘干筛分、加热注塑成型、破碎、打磨、擦拭、喷漆、滚印等。项目所用塑料粒均为新料,不得使用废塑料及再生料作原材料。项目水性油漆(4.3t/a)须为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要求的涂料产品,油性油漆(含稀释剂、硬化剂,合计2.849t/a)须为符合参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技术规范》(SZJG 54-2017)表1电子电气产品及其他工业涂装行业涂料-表面积小于0.5m?塑胶件用涂料≤420 g/L的产品。破碎工序仅限处理本项目所产生的边角料及次品。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注塑工序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造粒工序直接冷却水(5.09m3/a)、水性漆喷枪和滚印机清洗废水(1.35m3/a)定期收集后交由有工业零散废水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水帘柜、喷淋塔废水(6m3/a)定期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450m3/a)近期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定期由吸粪车抽运往双合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经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双合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双合镇污水处理厂。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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