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柏迪卫浴有限公司年产水龙头55万套、塑料制花洒50万套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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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鹤山市柏迪卫浴有限公司年产水龙头55万套、塑料制花洒50万套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鹤山市柏迪卫浴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鹤山市柏迪卫浴有限公司位于鹤山市址山镇东溪开发B区东成路7号,主要从事水龙头和塑料制花洒的生产,现有项目于2016年8月取得《鹤山市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鹤环备第1号),并完成了有关验收手续。现企业拟于原址对项目进行扩建:增加注塑机、混料机、破碎机等设备,调整产品单位重量,扩建后年产水龙头55万套、塑料制花洒50万套,熔化、压铸产能不变(维持年使用锌合金500t/a、天然气3万m?/a),注塑产能增加至425t/a,扩建后占地面积维持6600平方米,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项目所用塑料粒均为新料,不得使用废塑料及再生料作原材料。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创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项目扩建后全厂生活污水(684吨/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管网排入排入鹤山市址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水龙头测试用水(50.4吨/年)回用补充废气治理设施喷淋塔;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喷淋塔废水(1.437 吨/年),交由第三方零散废水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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