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江门美壳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年产空调压缩机主壳体3000万件、空调压缩机活塞2000万件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时间: 2024-09-04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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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美壳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年产空调压缩机主壳体3000万件、空调压缩机活塞2000万件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94090
传 真:0750-8871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美壳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年产空调压缩机主壳体3000万件、空调压缩机活塞2000万件迁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鹤山市;广东江门鹤山市 |
建设单位 | 江门美壳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门美壳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鹤山工业城A区,新建1栋单层厂房、1栋2层厂房及1栋6层宿舍楼进行生产经营。项目占地面积266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607.1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压缩机壳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空调压缩机主壳体3000万件、空调压缩机活塞2000万件。 |
环评机构 | 广东粤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清洗废水拟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鹤山工业城鹤城共和片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设计进水水质的较严者后,排入鹤山工业城鹤城共和片区污水处理厂。淬火冷却水循环使用,一年更换一次,纳管后排入鹤山工业城鹤城共和片区污水处理厂。磨边废水捞渣后循环使用,一年更换一次,纳管后排入鹤山工业城鹤城共和片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空调压缩机主壳体生产过程中开料、割管工序和空调压缩机活塞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经重力沉降、员工定期清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后,无组织排放。空调压缩机主壳体生产过程中制管、焊支架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后,无组织排放。磨边工序产生的磨边废气、金属件工件淬火过程产生的淬火废气以及回火处理时金属工件表面残留的淬火油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采用“二级喷淋+二级活性炭”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Ⅱ时段二级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空调压缩机活塞生产过程中的磨边工序会产生少量的粉尘经重力沉降、员工定期清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规模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的恶臭通过加强通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恶臭污染物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二级标准要求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员工食堂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金属边角料、废焊渣、废包装材料、次品、废沉渣、废石英砂、制纯水废活性炭、废RO膜经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水处理污泥、废原料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罐、含油抹布/手套、有机废气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 噪声:通过采用各项减震、隔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设备产生的噪声会大大削减。项目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