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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陈新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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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鹤自然资房地(登记)公字〔2025〕693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6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四楼,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0-8202208   联系人:李小姐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登记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宗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陈新平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共和镇里元村民委员会合咀村

440784007001JC01438F00010001

135.00

226.48

农村宅基地

2

冯伟清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共和镇里元村民委员会里村

440784007001JC01168F00010001

45.38

105.32

农村宅基地

3

李超红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共和镇里元村民委员会第四队村

440784007001JC01060F00010001

42.00

42.00

农村宅基地

4

李超红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共和镇里元村民委员会第四队村

440784007001JC01061F00010001

19.22

19.22

农村宅基地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