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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李永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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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0168号

  坐落于鹤山市沙坪街道新鹤路44号之二的不动产权登记,不动产单元号440784001009GB00603F00010003,权利人李永邝,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C5688561号,核发证书的登记房屋用途为住宅,该地上建筑物的实际用途为商铺,现房屋用途按商业服务,土地用途按商服用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权籍调查业务窗口,电话:0750-8883267)。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