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公告 (任炳均等)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编号:鹤自然资房地(登记)公字〔2025〕55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5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四楼,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0-8202208   联系人:李小姐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登记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宗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任炳均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龙口镇中七村民委员会岗咀村

440784004001JC03698F00010001

160.00

225.83

农村宅基地

2

任炳均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龙口镇中七村民委员会岗咀村

440784004001JC01765F00010001

70.98

103.53

农村宅基地

3

李锡荣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龙口镇中七村民委员会马岗村

440784004008JC00775F00010001

102.00

187.25

农村宅基地

4

任月好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龙口镇中七村民委员会乌石村

440784004001JC04433F00010001

128.39

249.52

农村宅基地

5

李均安、李洪安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龙口镇中七村民委员会坑尾村

440784004001JC03921F00010001

79.00

112.56

农村宅基地

6

李文星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龙口镇中七村民委员会坑尾村

440784004001JC01433F00010001

74.35

135.04

农村宅基地

7

李文星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龙口镇中七村民委员会坑尾村

440784004001JC01428F00010001

39.56

39.56

农村宅基地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