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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张丁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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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丁友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宅梧镇白水带村民委员会土瓜岭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宅)第10040067号,登记面积18.5平方米,东至:戌荣,南至:戌荣,西至:厅,北至:少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丁有(与“张丁友”同属一人)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