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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李锡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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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年9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四楼,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0-8202208   联系人:李小姐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登记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宗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李锡长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双合镇双桥都村民委员会桥中村17号

440784009002JC00406F00010001

84.25

186.49

农村宅基地

2

李茂荣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双合镇双桥都村民委员会桥上村51号

440784009002JC03352F00010001

36.57

93.39

农村宅基地

3

李积行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双合镇双桥都村民委员会莲村63号

440784009002JC02085F00010001

75.70

158.94

农村宅基地

4

李健国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双合镇双桥都村民委员会莲村62号

440784009002JC02114F00010001

57.95

57.95

农村宅基地

5

李健宁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双合镇双桥都村民委员会莲村

440784009002JC02104F00010001

46.53

65.77

农村宅基地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