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广林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镇南村民委员会庆仁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集用(2006)第001144号,登记面积90平方米,东至:刘耀胜,南至:刘福权,西至:刘泽林,北至:刘志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广林
2022年6月2日
附件:
相关稿件:
主办: 鹤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 鹤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申博sunbet官网_沙巴博彩公司推荐
粤ICP备05080285号-1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网站标识码44078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