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鹤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有关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耗材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单位竞价。
一、采购内容、数量和要求: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备注 |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耗材采购 | 采购内容和数量:详见附件1; 服务要求:耗材按需供应,中标供应商应在需求发出后4小时内将指定耗材运送到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如因不可抗力延迟送货的需要提早告知; 服务期限:一年; | 1、报价人所报总价不得高于总预算金额; 2、报价人中标后需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各种类耗材所报价格不上浮。 |
预算金额说明:该预算金额为含税含安装全包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总预算金额。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需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2.报价人必须具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相关营业资质)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至2025年4月30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5.报价人必须为中小企业。
6.报价人必须在本地区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三、报价方式
报价人需在接收资料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资料。在接收资料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进行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接收的报价资料为最终报价。报价人可通过现场提交报价资料或邮寄报价资料的方式。
报价提交资料(所有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
3.中小企业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4.报价人在本地区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
5.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自行(自主)供应商报价(最终报价)表;
6.耗材报价明细表纸质版、电子版。(如按明细表要求所报价格为代用硒鼓/墨盒价格的,需同时标注具体品牌)
四、报价资料截止接收的时间、地点
1.接收资料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30日
2.接收资料地点:鹤山市自然资源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五、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人名称: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0-883110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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