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耗材采购竞价公告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鹤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有关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耗材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单位竞价。

  一、采购内容、数量和要求: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备注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耗材采购

采购内容和数量:详见附件1;

服务要求:耗材按需供应,中标供应商应在需求发出后4小时内将指定耗材运送到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如因不可抗力延迟送货的需要提早告知;

服务期限:一年;
总预算金额:14万元整。

1、报价人所报总价不得高于总预算金额;

2、报价人中标后需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各种类耗材所报价格不上浮。

  预算金额说明:该预算金额为含税含安装全包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总预算金额。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需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2.报价人必须具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相关营业资质)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本公告发布后至2025年4月30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

  5.报价人必须为中小企业。

  6.报价人必须在本地区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三、报价方式

  报价人需在接收资料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资料。在接收资料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可以进行多次报价,以最后一次接收的报价资料为最终报价。报价人可通过现场提交报价资料或邮寄报价资料的方式。

  报价提交资料(所有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图;

  3.中小企业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4.报价人在本地区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

  5.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自行(自主)供应商报价(最终报价)表;

  6.耗材报价明细表纸质版、电子版。(如按明细表要求所报价格为代用硒鼓/墨盒价格的,需同时标注具体品牌)

  四、报价资料截止接收的时间、地点

  1.接收资料时间:2025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30日

  2.接收资料地点:鹤山市自然资源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五、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人名称: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文华路102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0-8831102

  

  附件1: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耗材使用量统计.xls

  附件2:鹤山市自然资源局自行(自主)供应商报价(最终报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