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江西省尧悦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83MA*******UM3860,法定代表人:万*涛,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黄沙岗镇)
经查,你单位所属的重型自卸货车(车牌号:赣CCF250,驾驶人:梁*劲)于2024年10月14日将建筑垃圾运输至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赤坎沙场的过程中,因未采取密闭措施导致建筑垃圾撒漏,造成路面污染。我街道依法对你作出行政处罚。
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鹤沙处〔2025〕11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鹤沙处〔2025〕11号)
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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