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鹤城镇安业食品厂等3家企业(名单附后)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上述企业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所指的行为,已构成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对鹤山市鹤城镇安业食品厂等3家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以及《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六条等规定,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鹤山市鹤城镇安业食品厂等3家企业有权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750-8810308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5日
拟吊销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投资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告知书文号 |
1 | 鹤山市鹤城镇安业食品厂 | 王步锋 | 91440784577853032M | 鹤市监罚告〔2025〕110号 |
2 | 鹤山市周林医疗器械经营部 | 李小敏 | 91440784315293741B | 鹤市监罚告〔2025〕79号 |
3 | 鹤山市速乐网吧 | 欧阳清华 | 91440784MA4X0T9351 | 鹤市监罚告〔2025〕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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